阴江高中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职能细则
职能总述:集团德育及学生服务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职能细则
(一)制定《阴江高中教育集团德育工作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在报经总校长室同意后实施。该规划应在明确集团德育改革目标、德育发展目标的前提下,重点就集团在德育内涵内容、德育工作推进、德育工作评价、德育工作探究、德育理论与研究等方面的配套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负责对实施情况的动态把握、及时反馈、协调指导。
(二)在总校长室的领导下,负责对集团“积极心理学”相关工作的规划、推行、指导、评估工作。
(三)负责集团各成员学校德育常规管理制度的审定工作。对各成员学校德育常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供改进意见或放样信息。
(四)负责组建集团“德育工作导师团”,跨校区实施“德育青蓝结对”工作。
(五)负责对各成员学校中的德育骨干后备培养对象,建立业务档案信息,形成梯队规模结构;并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实现层次提升目标。
(六)负责集团层面的大型德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指导。负责集团德育科研核心课题的选题、论证、立项、实施、结题、评审工作。
(七)指导集团层面的学生联合会、志愿者团队、学生社团、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工作。负责集团层面的少先队校—共青团校—青年党校的有关工作。
(八)定期调研集团各成员学校德育工作情况,召集各成员学校相关负责人定期例会。在集团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德育理论学习、班主任工作研讨等交流活动。负责集团学生虚拟社区工作。
(九)完成总校长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