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中学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要服从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动,不准私自处理。
2、按时到考务室报到,签字领取试卷。
3、认真检查学生考前工作,督促学生将有关的课本、练习册等放到放包处,听到铃声后发卷。
4、对考试中发生的学生提问,如一时难以处理,应等巡考人员来后处理。
5、监考时,监考人员不准阅报书报、批改作业、阅卷,不得擅自离开试场,一经发现将视为严重失职行为。
6、对考试作弊行为要掌握和收集必要证据,在不影响考场纪律的前提下,可让其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将情况汇报主考听侯处理。
7、考试结束铃响,学生停止答题,收齐并清点试卷。认真做好考场人数、考场纪律等记载工作,并亲自交到教导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