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五十一中监考人员职责
监考人员职责
一、考前15分钟准时到指定考务室报到、领卷、核对试卷的科目、张数。
二、进入试场后,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和提醒语: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该科作零分处理等内容。
三、要求学生将带入考场的书物集中在“放包处”。
四、严格按照考试指令(统一广播:考生进场、分发试卷、开始考试、考试结束)主持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五、该科考试若有答题卡,则要检查答题卡填涂是否符合规范,提醒考生在答题卡空白处写上班级。
六、监考期间,做到三“不”和三“要”:
①不能随意离开试场;
②不能看书、报、批改试卷;
③不能用手机发短信,玩游戏;
④要对违规(见附件)学生及时处理
⑤要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⑥要认真填写《监考登记表》中各栏内容。
七、考试结束,由每组最后一位学生负责收答卷纸,监考人员密切注视考场情况,收卷完毕,监考人员核对份数无误(防止倒装、或反装)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并将答卷纸连同《监考登记表》一起交到考务室。
主试人员职责
一、主试人员在该科考试前20分钟准时到指定考务室报到,协助教务员分发试卷,向监考老师交代考试事宜。
二、考试过程中,主试人员在巡视完全部考场后,无异常情况下,可在办公室或考务室等候,随时处理考试突发事件。
三、考试结束后,主试人员应协助教务员验收和装订试卷。并为备课组内其他成员准备空白试卷和答案,方便改卷。
巡视人员职责
一、巡视人员主要协助教务处组织考试,检查各年级段考风考纪,督促主试人员、监考人员、教务员等履行职责。
二、巡视过程中,若发现监考人员、主试人员、学生等有违规行为,应予以当场指出和批评。
三、巡视结束,巡视人员应认真填写《考试登记表》的各栏内容,要将违规老师或学生的名字记录在案,由教务处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