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墙体广告制作合同协议范本
墙体广告制作合同
广告客户或代理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制作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境内(发布方案详见附件)公路两侧制作、发布户外墙体广告。
二、项目价格:
1、墙体广告工程量:规格为平均___平米 /块;合计_____块;总计_______平米
2、墙体广告制作单价:____元/ 平米
3、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项目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墙体广告样稿执行,由于墙体广告的特殊性,实际墙面制作颜色、效果允许与样稿稍有出入。
四、工程周期:制作周期为__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日 。(因雪、雨、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以及中途验工、调整等时间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五、工程变动:若因出现雪、雨、雾等自然因素及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金额;若甲方对墙体广告提出改动意见,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过协商认可支付相应费用。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计¥________元,做为预付款;完工合格后将余款一次付清。支付方式:_______。
七、乙方送报企业墙体广告实景数码照片反馈单(含地址、照片、序号),甲方收到后即视为该批所报工程已竣工。
八、验收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参照物的实景数码照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进行面积验收。
2、实地考察验收时,乙方必须有工程监理人员陪同,并代表乙方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对所抽查的广告质量予以签字确认,抽查所耗出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验收人员差旅费用自理。
九、验收期限:由本工程竣工之日起,不得超过___天,逾期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后即将约定合同款付给乙方。
十、特别约定:因广告媒体的特殊性
1、允许总工程量适当增减10%,最后结算以实际工程面积结算;
2、实际施工路线或区域允许有调整;
3、甲方不得重复验工拖欠工程款;
4、若甲方未如约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施工并对广告发布后质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发布内容带有特约、唯一、独家、代理等宣传词语,以及获奖荣誉、注册商标、专利证号等相关内容,均需出具相关证明。)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而引起纠纷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广告投放规划、墙体广告样稿、中途调整方案等书面内容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投放要求:
为甲方制作的墙体广告的面积规格要求:甲方原则上按乙方规定的广告的面积制作,当乙方遇到位置、效果俱佳的广告制作资源时可以两块连做。(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显著位置)。
十四、后期承诺:
乙方保证发布1年时间,发布期内广告如有掉色、褪色,超过总量的10%,乙方将在10日内进行修复。
甲方如与墙体广告被覆盖、墙体拆除等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广告分布路线、位置安排见合同附件。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墙体广告制作合同提要:工程变动:若因出现雪、雨、雾等自然因素及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金额;若甲方对墙体广告提出改动意见,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过协商认可支付相应费用。
篇二:墙体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本
物业类合同编号:
小区
墙体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项目
墙体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经营管理的墙体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墙体广告位(以下简称“墙体”)出租给乙方发布广告,乙方不得改变墙体的用途。
2.墙体位臵: 。
3. 墙体使用面积:。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若乙方有意于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墙体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日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广告安装期
甲方给予乙方 天墙体广告安装期,安装期间租金免交。
四、租赁费用
1.租金:租金为每面墙体每月人民币元,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每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两个月租金额度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即¥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款用于担保乙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任何时候均
不能抵作租金、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水电费等费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且结清全部款项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六、租赁墙体的交接及安装维修
1.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含当日)提供墙体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对现场进行了踏勘,甲方以现状移交墙体,双方无需另行办理交接手续,墙体存在的瑕疵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其费用。
2.乙方向甲方返还墙体时,墙体存在使用瑕疵的,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未予修复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墙体具体位臵发布广告,在安装、制作、管理、维护广告发布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安装、制作过程中及后期更换广告内容、维护设备等过程中,均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居住和正常的出入,不得损害甲方物业管理的品牌形象,并不得违反甲方的物业管理规定。
4.在租赁期限内,墙体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5.若墙体出现损坏后,乙方经催告未能及时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维修费催收通知要求向甲方支付维修费。
七、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若干出入证件,允许乙方在甲方物业人员的陪同下进入该辖区安装、修复墙体广告及进行巡查,并协助乙方办理广告发布的报批手续。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安装墙体广告。
(3)若墙体广告存在损坏、遗失等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查明情况,若墙体出现不能正常发布的情况,甲方应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墙体广告安装方案应先经甲方确认,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
(2)乙方应负责墙体广告的日常维护及正常发布,保证墙体外观整齐美观。
(3)乙方应负责修缮、更换损坏、丢失的墙体广告。
(4)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履行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与安装(包括维护配件)的报批手续。
(5)乙方应保证发布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均符合《广告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应确保广告内容积极健康,符合甲方要求。
(6)乙方人员在本小区内应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
(7)合同期内,乙方为墙体的安全及消防等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因安全及消防等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的,应按欠付金额每天3‰的比例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欠款达一个月租金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额度30%的违约金,且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使用墙体,若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甲方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或者发布的广告内容受到小区业主强烈投诉、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及人身安全以及政府部门要求停止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期未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拆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额度30%的违约金,且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因政府禁止或甲方使用需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此时属约定解除,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依合同约定结算租赁费用。
4.乙方未依合同约定返还墙体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拆除已安装的广告,相关费用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拆除广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墙体交付乙方使用的,租赁期间按迟延交付天数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将已收到乙方的履约费用全部返还。
6. 因甲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或甲方违约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以贰个月租金额度为限。
7.乙方违约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支付合同解
除时年租金额度30%的违约金,乙方的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形的发生(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需免责方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情形详细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内容及商业条款保守秘密。
2.本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及趁人之危等情况,也不属于甲方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双方均不得以前述理由要求撤销本合同或主张本合同无效、部分无效。
3.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首页载明的通讯地址;EMS寄出第5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或对方签收日视为已送达。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附件
1.廉洁合作协议书
该等附件属于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篇三:墙体广告合同范本
墙体广告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墙体广告的制作、发布事宜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广告法》中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委托乙方,在 境内(发布方案详见附件)公路两侧制作、发布墙体广告。
二、项目价格。
1、 墙体广告工程量:
2、 墙体广告制作单价:
3、 工程总造价:(实际结算价格需根据验收合格面积计算)
三、项目要求。乙方须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墙体广告样稿执行,由于墙体广告的特殊性,实际墙面制作颜色、效果允许与样稿稍有出入。
四、工程日期。预计为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因雪、雨、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以及中途验工、调整等时间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在施工期间如遇阴雨天气超过5天,甲方应给予补偿,补偿办法每个施工班组300元/日。
五、工程变动。若因出现雪、雨、雾等自然因素及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金额;若甲方对墙体广告提出改动意见,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过协商认可支付相应费用。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计 元,乙方全线开工后凭20%施工进度照片再支付总工程款的30%计 元,完工扫尾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至90%(总价以实际验收面积计算),投放结束后支付余款。
七、乙方送报企业墙体广告实景照片反馈单(含地址、照片、面积、序号),甲方收到后即视为该批所报工程已竣工,甲方向乙方开具收到证明。
八、验收方式。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人物作为高度参照的实景照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进行面积验收,胶卷及冲洗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还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抽查,如甲方在抽查中发现某一单块广告实际面积少于乙方提供的结算面积的3%,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广告结算价格两倍的罚款。
3、 实地考察验收时,乙方必须有工程监理人员陪同,并代表乙方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对所抽查的广告质量予以签字确认,抽查所耗出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验收人员差旅费用自理。
4、 验收标准参见合同附件。
九、验收期限。由该工程竣工之日起,不能超过 10 天,逾期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后7日内将约定合同款付给乙方。
十、特别约定。因广告媒体的特殊性,1、允许总工程量适当增减 10% ,最后结算以实际工程面积结算;2、实际施工路线或区域允许有调整;3、甲方不得重复验工拖欠工程款;4、若甲方未如约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施工并不对广告发布后的质量问题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
十一、广告审批手续。广告发布的申请及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产品合格证等。发布内容带有特约、唯一、独家、代理等宣传词语,以及获奖荣誉、注册商标、专利证号等广告内容,均需出具相关证明。),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证件而引起纠纷或损失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