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职责,全面完成县局《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保障师生生命和集体财产的安全,促进我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校长与分管教学副校长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控制指标:
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指标
1、根据学校工作分工,领导和落实总务处的安全稳控工作,督促检查以上部门安全稳定制度的落实情况。按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指导总务处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2.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使教师遵纪守法率达100%。
3、抓好食堂及饮食卫生工作。教育食堂工作人员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做好供水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杜绝无证上岗,确保水正常供给,保障师生饮水安全。
4、全力做好敏感时期的安全防控工作,确保后勤教职工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5、领导总务处、维修组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修善损坏的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总务处、维修组对消防设施、食堂、小卖部、校园内老化线路、开关、灯棍、电扇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确保输电线路、用电器材的安全使用。
6、进一步完善落实后勤工作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做好食堂、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校园,确保师生健康,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杜xxx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督促总务处、维修组定期对校园的井盖儿、路面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师生在校园内不发生摔伤和碰伤事故,确保交通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严格组织考核,兑现奖惩。
三、奖惩
1、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作为分管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对分管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实行“一票否决”制。如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超出控制指标造成恶劣影响,对分管责任人及有关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重用。
3、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工作不得力的;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分管责任人及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分管负责人任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2、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学校负责检查、考核。
校长:
分管后勤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