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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中学教师辅导制度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辅助形式,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必要的辅导是对学生因材施教,发展个性特长,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反馈教学信息的有效手段。辅导要注意面向全体学生。

  辅导的基本要求:

  1.教师应利用自修课或课外时间,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尤其是对差生。自修课时,教师要根据年级组的安排及时下班个别辅导,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但不能把自修课变成集体辅导。要经常为学生答疑解难,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2.辅导要有针对性、计划性,讲究辅导实效。对学习优秀并有余力的学生可选择适当的补充教材,指导其自学。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必须热情关怀、耐心辅导,及时帮助他们找出后进的原因,帮助他们改进学习的方法,要加强个别辅导,多鼓励,不断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对学习态度较差的学生,要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进步。坚决反对厌恶、排除、歧视、放弃的做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3.必须在授课、提高、设计练习、布置和批改作业等环节上,照顾基础不理想学生的实际。特别是要精心设计一些适合基础不甚理想学生思考的问题和练习作业,引导他们思考,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4.教师应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5.教师辅导的计划、辅导的内容、辅导的对象应体现在辅优补差记录薄上。

  6.各学科都要组织课外兴趣小组。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科课外活动,扩大学生的知识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广东江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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