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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六中学早晚自习辅导细则

  早、晚自习辅导是课外辅导的重要方式,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对学生因材施教、解决学生课堂学习疑难问题的必不可少的教学活动,为加强早、晚自习辅导的管理,特制订如下细则。

  1、晚自习是学生独立思考、消化知识和预习的时间,因此教师应进行个别辅导,不允许讲课。如发现共性问题,教师集中的讲解一般不应超过十分钟。

  2、辅导组织落实,做到“三定”、“二记录”、“一通报”。

  ①“三定”:定辅导时间、定辅导教师、定辅导对象。即相关教师每周根据统一安排,在固定的日期,对任课班级进行辅导。

  ②“二记录”:考勤组负责记录,同时每班由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学进行记录,周末由考勤组负责汇总。

  ③“一通报”:考勤组根据记录编写《一周考勤通报》,表扬先进,指出问题。《一周考勤通报》报各校长、各处室、各年级部、各教研组

  有关说明:

  ①固定时间辅导,是为了保证最低限度的辅导次数,并不排除各科教师在固定时间以外的辅导。对额外的辅导,考勤人员应做好记录,在通报时予以表扬。

  ②未安排辅导教师的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要确保教室安静,考勤人员应认真记录各班的纪律情况,并予以通报。

  ③如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辅导,应向值班领导请假,考勤组依据值班领导的签字予以确认。

  ④辅导教师兼有维持班级自习纪律的职责。教师答疑时要尽量小声,要确保教室安静,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完成作业的习惯,这是良好学风的重要体现。

  ⑤严禁迟到、早退、离岗、说闲话、应付检查,或只辅导不维持秩序;不能干预学生学习的自主权,不能在自习期间占用学生时间组织其它活动。

  ⑥考勤情况纳入班级、班主任、教师的评优细则。对未达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处理。

  安徽省安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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