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听课评议制度
1、园长、业务园长必须坚持学习理论知识,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与教改信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化水平与听评课的能力。
2、认真按照《规程》、《纲要》、《课程指南》等精神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班级听课,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及时的评课,交流听评建议。
3、每阶段根据实际需要,注意灵活运用不同的方式与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听评课。
4、听评课时,园长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以学习者、带教者、检查者、研讨者等不同的角色参与听评,充分发挥园长听评课的作用。
5、园长、业务园长有权利针对听课的综合情况对教师作出教育教学能力与绩效考核的评定。
6、每学期园长听课不少于25次,业务园长不少于50次,每次能做好听评课纪录,期末进行归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