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按照县教育局要求,自即日起开展集中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作风整顿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校开展旨在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以“一问责十清理”为抓手,着力解决教师队伍懒教怠教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为重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努力打造教师队伍爱岗敬业、风清气正、教书育人、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和校外办班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严历查处有偿补课行为。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的都视为有偿补课,予以严历查处: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2、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3、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听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4、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5、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的。
6、未经组织批准,在民办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7、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的。
三、具体实施办法
本次专项行动是按照县教育局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
(一)广泛动员部署
学校召开动员会,传达《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师【xxxx】72号)文件精神,召开专项会议,制定治理方案,进行部署。
(二)自查和治理
1、广泛动员部署。学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对教职工进行认真宣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进行治理和处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筱埕中心小学教师“拒绝有偿托管、补课,坚持廉洁从教”承诺书》。
2、多形式查摆问题。学校要通过党员教师会议、支部生活会、教师例会、行政例会等形式,召开有偿补课问题查摆会,通过自我剖析和相互提醒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学校要公开设立教师有偿补课、托管线索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3、汇总上报问题线索。学校将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或调查处理结果,要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三)严肃处理和问责
学校立足于加强教育,以自查自纠自改为重点环节,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知情不报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四、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和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2、加强监督和检查。校长对治理有偿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相关行政人员负连带责任,要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传导责任、层层监管、层层负责的运行机制,坚决刹住有偿补课这股歪风。学校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督察队,加强对教师有偿补课监督和检查。
3、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校园网站、全体教职工大会、家长会、校园广播、LED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氛围,促成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共同监督。
4、公开举报电话。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学校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受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举报。
13645069222(工会)15980520844(办公室)
附件1
筱埕中心小学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邱和坚
成员:章栋周玉林吴明玉林寒董凤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会。
办公室主任:董凤婵(兼任)
附件2
筱埕中心小学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督察队
组长:邱和坚
成员:章栋周玉林吴明玉林寒董凤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