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的“五严”规定和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研究决定,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数量。提倡布置实践性和提高能力的家庭作业,坚决反对布置机械性、重复性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学校按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任何教师都不得占用音体美等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学校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学校举报电话: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主管领导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 教师(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