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教师应明确认识到办公电脑要用于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为进一步健全学校网络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合理使用办公电脑,特制订本细则。
二、实施细则:
(一)教师在使用办公电脑过程中应时刻注意安全问题,如发现病毒和恶意网站,应及时通知网管中心处理。各种维修需在“设备保修”上登记,每学期最多修理3次。
(二)由网管中心为每一台办公电脑设置一个固定IP地址,在使用中如发现某台电脑的IP地址有更改现象,或自行通过其他设备开通规定以外的网站的,每次扣除该台电脑使用者本学期综合考核奖30分。
(三)为方便教师查找资料,各办公室主任的网络将全部开通。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教师在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网上聊天、网上购物、下载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资源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教师本学期综合考核奖30分,扣除所在办公室主任本学期综合考核奖10分。
(四)违反学校规定,情节严重的,该教师本学期的综合考核奖将一票否决。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