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科学课程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科学素质为宗旨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核心课程,通过小学科学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关键的基础科学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兴趣和思维习惯;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和方法,并应用于力所能及的科学探究活动;了解科学和日常生活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理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科学精神的核心。
一、指导思想:
《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指出:“评价要依据《标准》,要涵盖科学素养各方面的内容,既要考查学生对科学概念与事实的理解,又要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科学探究的方法与能力、科学行为与习惯等方面的变化与进步。”为此,科学考试评价除了采用书面评价的形式了解学生对科学概念、科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外,还应尝试结合平时教学,有重点地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科学探究和创新制作能力,促进学生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二、基本理念:
1、促进发展。《小学科学课程标准》明确指出,科学课程的评价应能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形成与发展。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和和对科学知识的求知欲,引领他们形成科学的认知方式和科学的自然观,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促进学生潜能、个性、创造能力的发挥,并使之具有自信心和保持持续发展的能力。
2、立足过程。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再进行,“一卷定乾坤”,而应贯穿于学生学习科学的全过程。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
3、注重多元。《课程标准》提出,评价应是多元的。包括评价主体多元和评价内容的多元。
三、评价内容:
学期期末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既要检测学生对科学概念与事实的理解、又要对学生在学习科学过程中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科学探究的方法与能力、科学的行为与习惯、实验操作与动手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测,从而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四、评价原则
激励性原则:让学生体验进步与成功,从而产生进步的动力,要使学生喜欢科学喜欢评价
发展性原则: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成长。要承认学生有两种或多种差异,允许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成功和失误。
参与性原则: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和评价的主体,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与反思。
过程性评价为主的原则:对学生平时参与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学习兴趣、态度、情感、合作与交流能力进行评价。
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的原则:评价时间,阶段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