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镇小学教学质量,全面推进我镇小学“两全”管理工作,夯实小学教学基础,落实“双基”,各校要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为学生的后续发展提供保障,特制订我镇小学教学质量目标管理办法。
一、教学质量管理目标: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教学目标评价项目:优秀生、中下层生、综合平均分、综合及格率。
2、分值分布:总分500分,一至五年级占250分,六年级占250分。具体如下:
①一至五年级总分250分,每级占50分。其中每级优秀生20分、中下层生10分、综合平均分10分、综合及格率10分。
②六年级总分250分。其中优秀生100分、中下层生50分、综合平均分50分、综合及格率50分。
③五、六年级因为中心校招生,必须要大家鼎力支持,所以优秀生、中下层生、综合平均分、综合及格率四项指标均以返还人数计算。中心校招上的全部作为优秀生目标,各校被中心校录取的优秀生在目标中减除。
二、评价办法:
以镇统考、竞赛和市六年级考试成绩为准,以级为单位把各校应该考试的人数汇成总库,计算考试成绩,以成绩总分排出名次,分别计算各校总分(名次)进入优秀生、中下层生的人数和综合平均分、综合及格率。
(一)面上完小一至五年级按市给定的目标计算:优秀生与目标比较,不完成的按完成率计分,完成的得满分,超过目标的每增一个加0.5分;中下层生与目标比较,不大于目标的给满分,大于目标的,每增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综合平均分和综合合格率,达到或超出目标值的给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综合平均分每低0.1分扣0.1分,综合合格率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六年级的加分和扣分都是一至五年级的5倍,如优秀生超过目标的每增一个加2.5分,综合及格率每低0.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二)中心校一至四年级按市给定的目标优秀生增加5%,综合平均分增加2分,综合及格率增加2%计算。优秀生与目标比较,不完成的按完成率计分,完成的得满分,超过目标的每增一个加0.1分;中下层生与目标比较,不大于目标的给满分,大于目标的,每增一个扣0.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综合平均分和综合合格率,达到或超出目标值的给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综合平均分每低0.1分扣0.1分,综合合格率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三)中心校五、六年级目标:优秀生是把现有人数减去招生人数后,按市给定的目标增加5%,再加上招生人数计得优秀生目标;中下层生目标是把现有人数减去招生人数后,按市给定的目标计算;综合平均分增加5分,综合及格率增加5%计算。优秀生与目标比较,不完成的按完成率计分,完成的得满分,超过目标的每增一个加0.5分;中下层生与目标比较,不大于目标的给满分,大于目标的,每增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综合平均分和综合及格率,达到或超出目标值的给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综合平均分每低0.1分扣0.5分,综合及格率每低0.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四)第二学期六年级如果举行代表队选拔考试,选入代表队的人数等于分配目标时,按上述方法评价;选入代表队的人数少于分配目标时,不足人数每人扣5分;选入代表队的人数大于分配目标时,多出人数每人加5分。
(五)因为每学年只奖励一次,所以如果第一学期举行竞赛,第二学期末计算学年总分时,第一学期占3成,第二学期占7成。
三、几个注意问题
1、考生人数计算,以各校各级实际人数减去正常流动生数为基数。当实际学生数少于此基数时,用其他办法扣分。
2、每学年奖励一次。
3、奖励学校:一等奖二所,二等奖二所,三等奖二所。
4、如有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的,另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