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特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职业的最高荣誉。获得这一荣誉是不少中小学教师多年的梦想与追求。“特级教师”虽然不是职称,但获得这一称号,就意味着进入了一流教师的行列。像大家熟悉的全国著名特级教师霍懋征、斯霞、于漪、魏书生、钱梦龙、李吉林和马芯兰等,无论是他们的敬业精神、学识水平还是教学艺术,都是全国中小学教师学习的楷模。
可以想见,做一名名副其实的特级教师显然不是一件易事,评选特级教师也应该是一项标准相当高、要求相当严的工作。然而,从近几年各地评选特级教师的状况以及评选出来的特级教师的整体素质来看,有些地方的评选工作很不尽人意,以致某些特级教师的素质还不如一般教师。
表现之一:评选条件未能做到与时俱进。一些地方评选特级教师的条件还是“老一套”?无非是“能全面自觉地贯彻教育方针”,“敬业精神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等。在知识经济时代,在我国的基础教育已进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新时期,如果还是按“老一套”的条件评选特级教师,那就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21世纪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应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熟悉国内外基础教育理论的发展前沿,掌握先进的学科教学知识,还应有创新精神,善于将现代教学技术与课堂教学高效整合。如今,电脑、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已被广泛地应用于课堂,如果评选出来的特级教师连电脑都不会操作,课件也不会制作,则很难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因此,评选特级教师也要与时俱进,要对候选教师提出更新、更高、更适合时代发展的条件与要求,把我国的特级教师队伍建设成始终走在时代前沿的教育教学带头人。
表现之二:评选条件重形式,轻质量。这集中表现在对候选教师的科研能力的要求上。有些省的红头文件要求参评对象“任现职(指高级教师)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或获得过省以上学术团体论文奖3篇以上”,“主编或参与过教育教学专著编写等”。实际上,一些特级教师拿出来的“一等奖”论文其实是用“评选费”换来的。一些特级教师拿出来的“专著”,其实是“习题集锦”、“复习大全”之类,几乎没有什么学术价值。把这类“成果”也拿出来评选特级教师,评出来的特级教师只能是“应试教育”型的特级教师。
教科研能力是评选特级教师的硬条件,也是分量很重的一个条件。对于候选者的科研论文,不宜在量上有太死的要求,但应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如果评选出来的特级教师没有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产生过较大影响的教育教学论文,那是说不过去的。
表现之三:评选出了不少校长、主任甚至局长式特级教师。当然,并不是说校长、主任不能评特级教师,应该承认,相当一部分有才华的校长、主任当领导是称职的,当教师是出色的,他们被评选为特级教师无可争议。问题在于,在有些地方,不管条件符合与否,当领导的都要优先考虑。如果每次评选的特级教师总是校长、主任占多数,那将给教师的积极性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表现之四:评选出了不少“奥赛”特级教师。近几年,“奥赛”在我国中小学校可谓“经赛不败”。我国有那么多学生在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奥赛”中获奖,指导教师功不可没。指导“奥赛”成绩显著,且师德、师才等方面也出色的指导教师完全可以被评选为特级教师。然而,从近几年有些地方评选特级教师的情况来看,“奥赛成绩显著”几乎成了不少年轻教师获特级教师称号的惟一砝码,出现了不少“奥赛特级”。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出现了这样的片面性,同样不利于一流教师队伍的建设。
表现之五:很多时候,评选特级教师只看师才,而忽视了师德,这导致近几年评选出来的特级教师业务水平虽过得去,但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表形象却不尽人意。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楷模、育人的模范和教学方面的专家,在评选的时候应全面衡量,不能只看教科研水平和课堂教学实绩,还应重点考察师德与师表。例如,有些教师忘记了自己人民教师的身份,动辄暗示家长请客,收受家长礼品,则不配当特级教师;又例如,滥订学习资料,从中提取回扣,给学生和家长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这样的教师也不配当特级教师;又例如,不懂得如何育人,动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样的教师即使教学水平很高,教学成绩很突出,甚至著作等身,也不配当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贵在“特”。这个“特”字的含义应该包括评选特别严格,要求特别高。我们一定要站在时代的高度,高标准地做好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要从师德、师表、师才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全面地要求每一位特级教师,要像五六十年代那样严格评选特级教师。不能随便地降低条件标准或以偏概全,更不能把特级教师队伍建设等同于一般教师队伍建设。否则,评选和表彰特级教师就将渐渐失去其应有的意义,特级教师也不会再是中青年教师奋发努力的动力,而这是我们非常不愿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