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暑假已经结束了,你们又回到了学校的集体生活,不管是在集体生活中还是家庭生活中都会潜在一系列安全问题,我们所有的学生一定要引起重视。据统计,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但这些事故中,排除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到避免的。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教育讲座。
一、交通安全教育。
1、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
②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③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④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②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③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3、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僚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②超越前车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③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并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的车辆行驶。
④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行驶。
⑤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⑥骑自行车时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⑦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二、防水安全教育。
因个别时候天气比热,在没有家长陪同下,小学生游泳特别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前两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的消息,重庆、桂林、四川等地接连有14名小学生下水游泳死亡。这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多少家庭因此悲痛一生,多少教师失去了可爱的学生、多少小伙伴失去了亲密朋友啊!
几点具体要求:1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监管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三、防火与用电安全教育。
1、不准玩,也不准在易燃易爆的物品玩,这是非常危险的。不要随便使用石油气和煤气,如有发现异味马上通知家长处理。
2、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家用电器走进了同学们的家中。大家在使用这些电器时,要格外小心。不要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火灾。
1.电视机要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以利通风散热。室内无人不要开机,使用后及时关机,拔下插头。
2.使用电熨斗烫衣服,要将熨斗放在耐火的砖、石板、铁支架上。不要在无人看管时接通电源,用完后要及时拔下插头。
3.电冰箱应与墙壁及两侧物品保持一定距离,以利通风散热。因为马达、压缩机、风扇及线圈上积落的尘埃、棉绒、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所以要注意保持电冰箱清洁。
4.白炽灯泡的功率不同,通电后在一般散热条件下其表面温度也不同。如40瓦的表面温度是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