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工作纪律如下:
一、加强师德修养,严守校纪校规,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学校一切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做到不拖办、顶办,不误事、不坏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廉洁从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发扬奉献精神,抵制不良风气。
二、尊重、爱护每位学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排挤差生。不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做私事,不收学生家长的礼品,不利用教学之便推销各种教学资料、用品,不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的出现。
三、按作息时间上班、下班,严格执行坐班制。考勤按《镇沅直属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执行。请假教职工分配早点自行调整。
四、早晨和下午到校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到教室巡视,并按时上好晨会。科任老师要回到办公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自己办公桌整齐清洁。
五、执行教学常规,认真严谨地做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评讲、成绩检查与评定等各阶段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各科教学水平与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调课。
六、上课铃响前2分钟教师走进教室,不许迟到,不许提前做下课的准备。上课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许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上课时间、会议期间,手机一律关机或调为振动。不准在教室内吸烟。
七、坚持在办公室坐班,办公时间不吃零食、早点,不闲谈、不得私自离校、外出、干私活,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籍,不上网聊天,不打游戏,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办不利于团结的事。教师间要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八、上班时间不要让子女到办公室活动,不能影响教师办公,更不准带入教室影响教学。不乱窜办公室,不许在操场上三五成群闲谈。
九、按时参加各种集会、教育教学及各类教研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
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因教师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的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学生在课上出现意外伤害,谁上课谁负责,课下出现的事故由班主任负责。
十一、教师要时刻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如有故意损坏者,学生照价赔偿,班主任要说明情况
十二、值周领导认真做好国旗下讲话准备,认真填写好校务日志、总结一周情况,坚持工作期间不离校。中午放学班主任、科任老师把学生送出校门,静校后,值日教师方可离校。
十三、晚上下班前,班主任必须到教室巡视一次,看是否有学生还在教室逗留,门窗、电源是否关闭,检查完毕方可离校。晚自习要在岗在位,要在学生离开教室方可下班。
十四、工作日中午不许醉酒影响工作,不准参与赌博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规定,希全体老师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谈话警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综合考核降级直至解除聘约。
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