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工作制度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有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二)凡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不得遗失、涂改、勾画、批注、剪裁、拆卷和折叠;(三)利用档案工作结束后,利用者须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及时交档案室存查;(四)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不符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五)档案管理人员要注意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二、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二)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三)保密档案要严格限制查阅利用范围,查阅利用须经领导批准。利用保密档案,严禁复印、摘抄、涂改、伪造、圈划、抽换、批注、折绉,如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四)保密档案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将保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言谈通信中不得涉及保密档案事宜。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二)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归还登记制度,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档案;(三)档案保管工作要做到四不:不散、不乱、不丢、不坏;(四)档案阅览室及档案室(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五)档案室(库)要保持卫生清洁,做到“八防”:防潮、防尘、防光、防火、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六)随时检查库房消防设备、电器电源及门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本文由网站
四、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进行;(二)查阅档案,如需复印或摘抄,需经局档案管理领导同意。复印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摘抄的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审查核对,不得有误;(三)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阅时,经局档案管理领导批准,履行借阅手续;(四)借阅档案时间最长为一个月,如不能按时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借阅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遗失或转借他人,更不得在材料上涂改、污损或作任何标记;(五)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无损,并在借阅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时间。
五、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一)学校行政办公室及有关人员负责对本校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二)学校档案鉴定小组每年年初对各处室交回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重新整理。每年年终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决定销毁确无利用价值的档案;(三)销毁档案需逐卷、逐件登记造册,经学校档案管理领导签字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销毁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认真负责,防止在销毁过程中遗失材料,保证绝对安全。
六、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二)档案统计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系统;(三)统计内容主要有:档案机构人员情况,保存档案、资料状况,档案资料收进和移出数量,档案利用情况,档案库房、设备情况以及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统计的其他内容;(四)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资料,必须按照要求统计、填写,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五)各种档案统计报表、资料、情况分析均应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