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本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xxxx〕13号)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事局关于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意见的通知》(镇人专〔xxxx〕11号)精神,镇沅直属小学编制66个,规格为股所,现有人员86人;(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直属小学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5%;专业技术岗位63个,占岗位总量的95.5%,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3%。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或配备的领导职级规格)确定。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九级职员岗位。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本次未设置;2、中层领导管理岗位数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确定。本次未设置;3、根据内设机构数量,设置一般管理岗位就级职员岗位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3:20,分别设置中级岗位43个、初级岗位20个;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0个、十二级岗位1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技术工岗位个,其中,技术工五级2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100%。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我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服从分工安排并能积极主动履行岗位职责;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具体条件: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能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1、八级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首次聘用必须在十级岗位履职六年以上)并现在在聘中级人员;2、九级岗位,须分别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首次聘用必须在十级岗位履职三年以上)并现在在聘中级人员;3、十级岗位须获得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任职条件,并已被学校聘用的;4、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5、十二级岗位,须获得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6十三级岗位,须获得小学二级教师(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工勤技能岗位具体条件:1.能认真履行各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聘用
(一)根据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考评、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三)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六、实施步骤
1、在我校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的原则,结合各岗位特点,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岗位聘任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2)公布核准的岗位总量和岗位说明书、聘用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考核办法及有关待遇等事项;(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的岗位;(4)单位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5)单位岗位聘任委员会对通过初审人员按照《镇沅直属小学岗位设置聘用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和审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6)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7)公布聘任结果;(8)签定(变更)聘用合同书。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泽荣(校长)副组长:罗正勇(支部书记)杨忠元(副校长)曾国清(副校长)成员:王勇(教导主任)徐昌军(总务主任)刘学勤(少总辅)
(注:若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人员履行职责)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人员名单:李泽荣(校长)罗正勇(支部书记)杨忠元(副校长)曾国清(副校长)王勇(教导主任)徐昌军(总务主任)刘学勤(少总辅)杨冬(语文低段组组长)杨开勇(数学低段组组长)杨永峰(语文高段组组长)黄茜(数学高段组组长)陈敏(科技组组长)张云芬(音美英组组长)李开仕(体育组组长)沈光琼(校本组组长)洪明祥(后勤组长)
(注:若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人员履行职责)
(三)明确管理职责。
(四)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