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工作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生知识领域作出努力。
一、管理好电教设备,建立入帐、领用、出借、报废和赔偿等制度,帐目要清楚。
二、熟练掌握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VCD、收录机、投影仪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技能。
三、积极为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的开展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及时、完整记录好每次电教室的使用登记工作,随时备查。
五、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做好有关资料制作、收集工作等。
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任务。
七、未经领导同意,电教室的各类机器、录像带、CD、VCD片不得擅自外借。
镇沅直属小学电教管理人员职责
一、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树立现代化教育观念,努力为教育教学创造最优环境和条件。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电教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与维修技术,保持设备经常处于最优使用状态,保证教学正常开展。
三、执行学校电教设备的订购、管理、使用,制订电教设备购置计划,参与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切实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工作。执行功能室的“使用报告单制度”;执行“使用登记制度”;执行设备的借用、归还、维修、报废、赔偿制度。电教设备每学期末清点一次,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五、协助教师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课后,检查登记使用情况,做好设备、场地清洁和保养工作。
六、与学科教师配合,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开展软件开发、收集和整理工作。
七、开展对教师使用电教设备的培训工作。
八、大力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组建学生管理队伍,提高设备使用率。
九、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可靠。
镇沅直属小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四、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五、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六、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八、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九、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十、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