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学校的全部体育用品及场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教研组长或教导主任汇报。
二、按教师要求准备好上课所需的器材,下课及时收回。
三、室内全部器材应归类、登记入册,每月三十日清点一次,并将结果报体育教研组长和总务处。
四、室内全部体育用品供体育教师上课及运动队训练、教师锻炼所用,不得擅自外借。
五、保持室内整洁,器具放置应分类,堆放要整齐,不得接受学生、教师私人运动器具的寄放。
六、体育保管室是财产保管重地,未经许可不允许学生随意进出或在室内休息活动。
七、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