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濮家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公布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3.分管校长全面负责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当地卫生院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4.我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督和医务保障制度。
6.我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
监测结果应遵照《统计法》对统计资料公布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布。未公布前,任何个人不得公布和公开使用。
7.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由教务处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布后,各班级可以公布本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8.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9.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
10.学校学生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11.学校监督电话8646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