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工作制度
1、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要从宏观上按照《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协调全校的体育工作和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一切健身活动。
2、学校德育处和体育组要组织全体学生响应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局、团中央提出的“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陶冶身心”的号召,上好校内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争取合格率达90%,良好率达40%,优秀率达10%以上。
3、学校德育处和工会要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使广大教师有强健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从事教育工作。
4、学校德育处和教务处要安排好学生的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的体育锻炼。要督促和帮助组织好全校学生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各种运动队的训练工作。
5、在日常体育活动三个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