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人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一、预防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勤换衣服、洗头洗澡、不乱扔果皮纸屑,充分发挥值周班卫生委员的监督作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加大对污水沟、厨房、厕所、垃圾堆及其他卫生死角治理力度,创建一个整洁卫生的学习环境。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预防保健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学校食堂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要有健康证。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6.对学校从事传染病预防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7.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报告。执行职务的主管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控制:
1.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2.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主管人员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