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石镇第二中心小学禁烟制度
为利于我校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我校特制定学校禁烟规章制度:
一、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活动室等室内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完小以及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禁烟工作。
五、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六、禁烟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