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中学学生帮困制度
为落实“zzz”重要思想,建设和谐校园。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学习生活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我校特制定以下帮困制度:
一、帮困补助对象:
1、低保家庭学生。持有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证明的学生。
2、烈士子女。已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的子女。
3、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父母一方患大病重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的丧偶单亲家庭的学生、纯农户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二、困难学生的认定:
对申请帮困助学金的学生,学校制定学生家访工作制度,组织有关班主任走访学生家庭、街道(乡镇)和有关单位,了解学生的具体生活情况并结合其在学校的综合表现,确定其帮困额度。
三、帮困措施:
1、对孤儿、残疾学生学校全部免除各种收费,对家庭贫困学生减免部分收费。
2、学校成立“爱心基金”,每学年在全体师生中募捐一次,募捐金额发放给贫困学生。
3、学校发动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共产党员、班主任和共青团员与贫困学生“大手牵小手”的爱心结对,从生活、学习和思想上关心他们。
4、各班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走访贫困学生家庭1次,了解他们学习和生活情况。各任课教师要定期找贫困学生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给予辅导和帮助。
5、学校尽己所能联系社会各界人士与贫困学生结对,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帮困资金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