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罚款条例
1、车队必须派三年以内的车况良好的车接送学生,一次不合要求罚50元;
2、车队必须派有5年驾龄以上的28-50周岁的司机接送学生,一次不合要求罚50元;
3、车辆执行任务前必须对车进行常规检查,然后准时到达接送地点(周五必须2:30前到篮球场)迟到10分钟内罚20元,迟到10-30分钟罚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罚100元;
4、车辆执行任务前必须悬挂标志,否则一次罚20元;
5、严禁司机执行任务前喝酒,否则责令更换司机;严禁司机在有学生在车上时抽烟,否则一次罚5元;严禁司机在进校后和学生下车前在车上打牌、赌博、讲淫秽笑话,否则罚20元/次;
6、司机执行任务时,必须时刻全方位注意安全,严禁车未停稳前打开车门,严禁门未关好后移动车,否则罚20元/次;严禁超速行驶,浏永不超80km/小时,浏东、浏跃、浏大不超60km/小时,县道不超40km/小时,市内不超30km/小时,否则罚50元/次;
7、车辆执行任务时,除留一名售票员协助老师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乘客,否则罚50元/次;
8、司机和售票员执行任务时要注意维护校车良好形象,关心和爱护每位学生,不得呵斥或辱骂学生,不得与家长发生矛盾,否则罚20元/次;
9、及时掌握和搜集有关安全、纪律方面的隐患,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教育处联系,一定要防微杜渐,确保校车接送工作顺利、安全进行;
10、部分校车售票员担任跟车老师的,要求与跟车老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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