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横桥中学家长委员会细则
家长委员会宗旨:
密切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与合作,调动家长的积极性,支持学校教育,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共同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不断提高家庭成员对学校教育和教学改革的认识,共同营造素质教育的大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能够健康、和谐发展,实现家长望子成材的夙愿,为高等学校和社会培养人才。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关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学校工作的开展,携手合作合作、共同努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的问题。
3、定期召开先进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组织学习、讨论家庭教育的理论和方法,推荐有特长的家长担任校外辅导员。
4、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的各项活动,督促家长在各自岗位上支持和帮助学校搞好产教结合,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与制度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级推荐,由学校与家长协商提名产生,其中设主任1人,委员6人,由学校聘任每三年换届一次,部分成员每年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2、每位成员均发横山桥中学聘书一份。
3、家长委员会成员实行不定期到校制度,加强和学校的联系。(亦可采取信访和电话联系方式)每学期不定期活动1-2次。每次活动前,各委员负责将所在年级的家长意见或建议收集整理好,递交委员会讨论、汇总,及时向学校反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