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海中学督导报告规则
一、每月必须将所督导学校的情况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没有重大事项送交《责任督学工作手册》的第二联即可,如要重大或较复杂情况,需提交书面报告。
二、每学期需提交一份督导报告,报告内容需涵盖法律法规执行、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招生、择校、收费等情况、师德师风建设、学生课业负担、校园安全情况等方面内容。
三、实施专项督导需填写完成相关表格,需要说明情况的,提交书面报告。
四、实施综合督导要形成完整的督导报告,包括学校印象、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内容。及时反馈,需要时拟发有关决定或通报,向社会通报督导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