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丰大高级中学志愿者服务站是在丰大高级中学党委领导下的教师公益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以志愿服务为宗旨,以“面向社会、服务大众、锻炼自我”为目的,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进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大局稳定,服务人民安康,服务青年健康成长成才。志愿者立足校内,面向社会,围绕社会公益活动、美化环境、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社会治安、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 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将最大的爱心、热心、关心、真心、诚心奉献给社会;关注应该关注的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服务于社会的同时,带动学校校园文明的建设。
3. 主要任务
3.1 组织、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服务、奉献爱心;
3.2 用实际行动倡导积极活泼的校园文化和健康向上的校园风尚;
3.3 为有困难的对象提供“一助一”长期服务;
3.4 规划、组织全校志愿者服务活动,为校园美化、城市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各类志愿服务;
3.5 发挥成员和社会各界联系的纽带作用,为教师提供更多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增加教师对社会的了解,建立和谐、互帮互助、互相尊重的氛围;
3.6 树立丰大高级中学的优良形象,为校争光。
4. 招募
4.1 由志愿者服务站在深入了解服务需求、明确服务项目、确定服务任务后,发布需求信息,提出招募要求,接受招募报名。
4.2 招募方式:通过广播、海报动员、年级组发动,以个人名义报名。
5. 服务档案
5.1 凡加入志愿者服务站的志愿者,由我站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并安排任务。
5.2 《志愿者服务档案》由志愿者服务站统一印制并保存。主要用于记录志愿者服务情况(包括服务内容和服务小时),由专门档案管理者负责填写、分类并保存。志愿者“一助一”服务情况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确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志愿者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情况,由活动的负责人鉴字确认。《志愿者服务档案》是志愿者身份证明、业绩证明的评奖依据和荣誉证明。
6. 考核与评估
6.1 对提供“一助一”服务的志愿者,由志愿者服务站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对象,了解服务情况。
6.2 志愿者服务站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表现的基础上,依据《志愿者服务档案》的记录,以完成服务的时间出勤率为基本条件,对志愿者进行考核与评定,每学期汇总一次。
6.3 完成服务任务者,给予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各级评优,无故缺席、不完成的,应给予批评,三次批评而不改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7. 表彰奖励
7.1 通过评选表彰,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弘扬新风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形成。
7.2 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和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建立有效的表彰奖励机制。
7.3 表彰项目:通报表扬、校园网站报道其先进事迹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达到100小时以上、200小时以上、300小时以上的,分别设“一星”荣誉奖、“二星”荣誉奖、“三星”荣誉奖。
8. 例会制度
8.1 每周举行一次例会。
8.1.1出席人员:副组长、全体成员;
8.1.2时间:每周二12:30;
8.1.3地点:行政楼一楼志愿者服务站办公室。
8.2 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本周的工作。
8.3 例会将对成员工作时出现的问题、面对的情况进行统一处理及总结纠正。
8.4 对日常工作比较突出、勤奋、实干,且积极性高的成员做出相应的登记,并做出表扬与鼓励。
8.5 例会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8.5.1迟到:迟到1次警告、2次记过、3次退出;
8.5.2旷会:旷会1次直接退出;
8.5.3早退:如果有事需要提前离会,要得到副组长批准后方可离开,没有申请的,3次早退直接按退出处理;
8.5.4请假:如有事,必须在例会或活动之前和副组长请假。
9. 退出
凡想退出者,必须递交退出申请书,退出申请包括进入时间、退出时间和退出原因,得到副组长批准方可退出。
10. 附则
10.1 本制度将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步予以完善。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丰大高级中学志愿者服务站领导小组。
10.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丰大高中志愿者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