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草口小学教师听评课制度
为了解和掌握学科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教师听评课制度。
一、听课类型:
我校听课类型分为:公开课、示范课、随堂听课等类型。
二、参与听课人员的听课节数要求:
每位教师不少于25节,其中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推门听课)和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听课不少于35节。
三、听课的具体要求:
1.听课记录本由教导处统一发放,各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的各项要求:教学过程、环节简评、总评、建议以及授课教师、科目、课题、课型、学校等。
2.听课人员对授课教师的讲授内容、授课方式、手段、授课态度,学生听课情况、课堂纪律等应作出记录和评价。
3、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遵守课堂规定,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4、学校领导对参与听课人员做好记录。
5、教师有讲课活动时,教导处要组织教师按时听课,为评课、教研活动作好准备,对无故不参加者,要作好记录。
四、评课的具体要求:
1、教师出示有关听课类型后,教导处要及时组织本组教师进行评课,对无故不参加者,教研组长要作好记录。
2、要严格按评课的程序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各教师要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并认真作好评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