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草口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学生在校的学习和安全,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制定铁匠小学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一、教务处按照排课基本原则尽量科学、合理地安排课表。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应保证按时足时授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准私自换课、顶课、代课、并课,学校相关部门在巡查中如发现有与课表或任课教师不符的情况,则视为课表计划中的当事人缺课。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一般不受理任课教师要求变动课表或调课之申请;如因极特殊原因需变动课表者,应经校长和教务处同意,方可调整课表。
三、如因各类活动确实需要临时调课的,时间两天以内的,由当事人自行调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四、教师因外出开会、学习、听课、赛课等因公出差,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五、教师休婚假、产假、丧假、特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六、教师因事或因病请假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时间两天以内的,由当事人自行调课,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七、教师因突发事件请假,确实无法自行调课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课务,事后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八、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课超过一周时,可以分别安排教师代课。
九、未办理手续而私自调课、代课者,按照《堰草口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相关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