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中学加强初三年级后期管理几项规定
1.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如:匕首、小刀、铁管等。
2.男生禁止染发、留长发,女生禁止化妆、戴首饰等,在校不得谈恋爱。
3.任何同学不允许无辜旷课,不允许未请假而出校门,更不得翻围墙出校门上街玩、上网。
4.严禁在课堂上顶撞老师。课间不得串班。在课堂上打瞌睡或睡觉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态度恶劣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或处分(尤其是在下午考试时间)。
5.周日到校必须参加兴趣小组活动,任何人不得躲在宿舍睡觉,生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从今天开始在平时考试和中考成绩的均分未达到400分,一律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后,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补考”字样,且两年后视情节发放。
6.凡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一经发现手机一律没收。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双倍赔偿。同学之间发生的小矛盾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或政教处汇报,在校园内不准皮麻、相互追逐、大声喧哗(尤其是晚自习课间)等。凡因打架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毕业证书一律缓发两年,出现的人身伤害由双方当事人及其家长承担,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7.所有同学注意交通、水、火、电等安全,不得购买“三无”食品。
初三所有同学都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严禁打架斗殴,严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凡因打架等违反校纪校规将视其情节给予处分,且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及其家长承担,与学校无关。
祝愿我们初三的所有同学都能考出理想的成绩。
注:凡被处分的同学毕业证书一律缓发。
初级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