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实践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思想首先品质教育和管理,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依据国家教育部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结合《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特制订本《江临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设定每位学生的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2、每学期计算结果作为学生操行评定、评优评先、毕业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3、本考核结果分值在100分及以上学生操行评定可以评为优秀;低于100分的学生高于90分则可以评为良好;低于90分高于60分则可以评为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可以评为不及格,下学期注册前要先到校政教处接受教育,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毕业,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二、量化考核内容
1、加分内容与标准
(1)认真学习,一学期从不迟到早退旷课,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期末成绩均在及格或P等以上者,一门功课加2分累计。
(2)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活动,班级活动组织者加1分,校级活动组织者加2分。
(3)充分发挥自己的业余爱好、兴趣特长,积极参加校各类社团活动,并在校内外的竞赛中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加分:
比赛级别 一等奖(第1名) 二等奖(第2、3名) 三等奖(第4-8名) 其他奖
校级 3 2 1 1
区级 5 3 2 1
市级 7 5 4 3
省级 9 7 6 5
省级以上 10 9 8 6
(4)一学期内,在品行表现方面或学习方面取得显着进步被班主任、任课老师致认可的可以由班主任给予一人次加分1分,累计加分。
(5)好人好事经过政教处认可,给予一人次加1分,累计加分。
(6)在发现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时能够及时制止或协助纠正他人不良的行为习惯的同学,由政教处或班主任给予一人次加1-3分,累计加分。
(7)班主任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的良好表现或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主酌情加分1-10分。
2、扣分内容与标准
(1)不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广播操、眼保健操,并不听从管理的行为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2)仪表不整洁,不按规定穿着校服、佩戴校徽,或不如实登记和不服从管理人员批评或提醒的同学,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3)卫生习惯不好,随地丢弃、带零食进教学楼、破坏公物,不听劝阻,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4)不尊敬教职员工、团结同学,随口说脏话,肆意顶撞师长,侮辱同学,经过提醒及不承认错误和改正者,由政教处、班主任视情节轻重一人次扣1-5分。
(5)故意占用他人财物,有过错不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诬告他人的行为,并不承认或及时改正错误者,每次由政教处、班主任给予扣1-3分。
(6)迟到或早退一镒扣0.5分,旷课一次扣1分,抄袭作业或无故不交作业每次一次扣0.5分,累计扣分,课代表记录,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操作。
(7)扰乱课堂秩序,课间未经同意进出校园,未经批准在校园内会见校外人员,并不听劝阻者,以一人次扣3分,累计扣分。
(8)静校时间大声喧哗或在操场打球玩耍,不听劝阻者,以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劳动、卫生打扫(或值日),无故不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以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10)考试作弊,阶段式考核以一人次1分扣分,期中、期末考试以一人次3分扣分;进入“四厅一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者,视情节轻重一人次扣1-5分,累计扣分。
(11)围观斗殴、闹事、敲诈勒索、赌博、抽烟等不正常现象,不向学校有关老师和工作人员报告者,视情节轻重以一人次1-3分扣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通报批评扣3分,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扣5分,记过及以上扣10分,累计扣分。
3、特殊情况处理
(1)上述涉及到的情况,需要加分或扣分,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到学校政教处。
(2)对参加与斗殴、盗窃、聚众闹事、敲诈勒索、严重旷课、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等事件,应根据《江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处理后,再根据情节予以扣分。
(3)校级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成员,表现突出的由相关老师出具证明可以给予加1-10分。
(4)校级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成员,在其组织(团队)内,经常拒不履行职责,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工作被动等不良影响,有关老师可以建议政教处、团委给予扣1-10分。
三、实施办法
1、各班主任必须指定一名学生干部或者亲自负责记录《江临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表》,并及时、规范记录。
2、加分与扣分均要严格遵守规定执行人或部门出具书面材料,方可予以登记,并保管好材料备查。
3、每学期要做好分值统计工作,于学期结束前一周,由班主任签字,并上报校政教处备案。
4、每累计扣分10分,必须要与被扣分学生进行谈话和告知,必要时要通知学生家长知晓。
5、每学期的统计结果要存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四、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在校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