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中学考试实施办法
一、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务室,提前1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听到铃声后钟分发试卷。
2.开考15分钟后,监考人员阻止学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场。
3.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将班级、姓名、学号(或座号、考试统一编号)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以便密封装订。
4.监考时不准看书报和批阅试卷,同时要掌握以下考场纪律:
(1)学生不准回头或将试卷示意给他人看。
(2)不准彼此讲话。
违反上述两条作违纪处理,白榜公布。
(3)传条子、偷看他人试卷、看书等以作弊论处。所考学科作零分处理,并予白榜公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学生将试卷放在桌上,待教师收齐后方可离开。
(5)不交或少交试卷一律作零分处理。
(6)监考人员要按试场座号顺序收齐试卷,清点无缺漏后,交教导处复验。
二、试卷保密、分发、装订工作。
统一由教导处负责。
三、复习动员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1.班主任做好本班学生的复习迎考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学习校“学生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任课教师予以配合。
2.考试前,学生必须将课本、书籍、练习本等放到指定位置或禁止带入考场,班主任予以指导监督。
3.整理考场,搞好试场卫生。班主任事先检查,教导人员进行复查。
4.试场座位号,由教导处统一编排。
四、巡考工作
1、教导巡考:由教导人员负责。
2、行政巡考:实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写好巡考记录,包括考场整理、考场纪律、监考情况、考试异常情况处理等。
五、阅卷工作
1.试卷装订、密封,每班2份。
2.备课组长领取试卷,并组织本组阅卷;阅卷实行流水作业,结束后,由备课组长签名、填写日期,及时交教导处。
3.由教导处统一拆卷、登分。
4.教导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脑数据处理,各种成绩表分发给班主任、教研组长、校长室。教导处留底备案。
六、考试小结
1.备课组填写考试情况分析表,及时上交教导处。
2.召开教研组、全体教师会议,进行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