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全体师生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2、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规定每周星期一早晨7:40,举行升旗仪式,升挂国旗,下午6:30降旗(寒假、暑假除外)。
4、全体学生必须按时参加仪式,不得无故请假、缺席,凡迟到者,听到奏国歌时,应原地肃立,直至国歌奏放完毕才能入列。
5、升旗手必须在仪式前五分钟到位,作好升旗准备。
6、在升旗仪式过程中,全体师生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少先队员敬队礼),并奏国歌。
7、凡参加升旗仪式者,必须态度严肃,服饰整洁。学生一律要求穿校服。
8、降国旗由旗手和护旗手直接将国旗降下来,降旗时旗帜不得落地,执行人的态度要认真恭敬。此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都应面对国旗,在原地肃立,等待降旗完毕再离开。降旗后要将国旗卷好,妥善保管,不可弄脏弄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的人士逝世,下半旗致哀。
下半旗时,要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距旗杆顶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
附:升旗仪式程序:
1、全体肃立
2、出旗
3、升旗、奏国歌(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师生行注目礼)
4、国旗下讲话
5、常规总结及表彰
6、升旗仪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