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龙二小教学工作条例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领导教学工作是校长的基本职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在教学工作方面协助校长工作,教务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好全校的教学工作。
2、学校教学工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开好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和学校确定的特色课,努力使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3、校长和教务处应加强对全校的教学思想领导,经常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现代教学理论,端正思想,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改实验,按教育规律办事,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益。
4、加强教研组建设。学校领导要分工联系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分管校长和教务处要定期举行教研组长例会,组织教研组长学习,具体指导教研组工作,帮助教研组落实对教学工作的要求,了解贯彻各学科教学大纲和执行教学计划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了解贯彻各学科教学大纲和执行教学中的问题。
5、教务处根据教育方针、教学大纲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法远见落实好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和学校的特色课。每学期安排任课教师功课表,功课安排要科学合理。课程表和教师功课表经校长同意后实施,非经校长同意不得轻易变动,不得任意停课,调课要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作违纪处理。
6、分管校长和教务主任是教学专职管理人员,按规定兼课(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可少兼课或暂不兼课),要经常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和分析教学情况,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有关教学问题。
7、要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刻苦、踏实的学风,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和任课教师要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教务处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全校各班级的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教学中发生特殊情况,在处理时不但要听取教师的意见,也要听取学生的意见。
8、要落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措施。校长和教务处要了解各科课外作业的数量、质量和批改情况,合理调控学生负担,要控制各学科测验、考试的次数。要明确提出试卷命题原则和质量分析、反馈调整的要求,切实有效地减轻学生负担。教务处每学期至少二次分析全校教学情况,针对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与教研组长一起研究改进措施。
9、要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师资水平,要抓好教师业务进修,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对新教师要严格执行带教制度。
10、要重视教学信息交流,重视教学资料积累,重视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充分发挥它在教学中的作用。
11、要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和各种专用教室的建设和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加强对图书资料(音像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的添置、管理工作。
12、学校鼓励教有特色,学有特长。对教学上有特色,能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对学有特长的学生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