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沙高中漫画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是城沙高中彩火漫画社。
第二条:彩火漫画社是在沙高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城沙高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的学生组织,本社团是由漫画爱好者自愿组织成的非盈利性机构,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宗旨:以欣赏漫画作品,动手绘制漫画和创作漫画故事为活动形式,提高同学们的艺术修养,丰富课余生活。
第四条:本社团参加城沙高中社团联合会并成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城沙高中学生会章程》。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凡具有城沙高中正式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对漫画具有浓厚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社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本社社员所享有的权利:
(一)在本社内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询问和监督本社团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四)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五)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七条:本社团社员应尽的义务:
(一)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规定。
(二)加入社团时交纳一定的会费,作为开展活动的经费。
(三)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听从社团的活动安排。
(四)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务,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五)有参加学习和讨论的义务。
(六)自觉维护社团的形象与名誉,提高社团知名度。
第八条:社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长达一学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则作自动退会处理。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违法行为,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社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本社全体社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才能召开,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也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条: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社长与副社长以及其他各组组长的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社团的重大活动。
(三)修改本社团的章程。
(四)选举社团社长,副社长以及其他各组组长。
第十一条:社团正,副社长每届任期一年。各组组长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本社团分为宣传组,财务组,采买组。
宣传组:负责社团以及社团活动的宣传海报,加大社团的影响力。
财务组:负责社团的财务开支,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和社员反映财务开支情况。
采买组:负责社团的采买工作。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本社团活动必须按照《城沙高中学生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社团章程,有计划的开展和组织。
第十四条:本社团社员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活动纪律,并自觉维护活动秩序,保证活动能够更好的进行。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本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
(一)入会同学交纳的会员费。
(二)学校给予的拨款。
第十六条:本社团的活动经费由学生会进行管理,并及时向社员公开财务开支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城沙高中学生会备案。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学校学生会核准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