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小学教师发展共同体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凝聚、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名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教师有效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特组建温州市南城小学教师发展共同体。
第二条 共同体的宗旨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平等、互助、共享、提升”的原则,围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学习求发展,以研究促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建设富有内涵的学校教科研文化。
第三条 共同体的任务是:
1.以团队研磨为主要方式,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研究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逐步缩小成员之间的差距,使各成员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2. 通过互促共进的学习交流活动,解决教学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通过共同体的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逐步形成富有内涵和特色的校本教研文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保障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师训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的教师发展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 学校名师办负责教师发展共同体的组建、管理和考核。
第六条 分学科设置教师发展共同体小组,每个小组由4-6人组成,含负责人1名、区三坛及以上骨干教师1-3人、未获骨干称号教师1-3人。
第七条 小组负责人由学校指定,成员在教师报名的基础上由小组负责人和校名师办选择,必要时可通过考核的方式来决定成员的组成。
第八条 每个小组聘请一名专业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名望的校外指导师,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
第九条 学校提供具有完善设施的学习场所,并为学习资料提供经费保障及必要服务。
第十条 学校每年为每个小组安排一次集体外出学习,时间为3天左右。
第十一条 教导处在安排功课时可根据各小组的要求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三章 共同体职责及义务
第十二条 以小组为单位,学年初制订计划,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原则上两周一次,小组负责人组织活动并做好相应材料记录及整理。
第十三条 每个小组至少开展一项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全体组员均要参与。已有课题结题后必须及时申报新的课题。要积极承担学校课题的研究任务。
第十四条 积极开展理论学习,积极参与各级课题、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评比。其中区级论文和案例评比参与率为100%,每个小组每年区级以上获奖的次数应为小组人数的1.5倍以上。
第十五条 每人每学期至少上一节研讨课,小组成员全程参与集体备课、听课及评课。组员承担公开课任务或参加各级优质课评比时,组内成员必须全程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各小组有义务积极承担学校的对外交流、考核评比等任务。
第十七条 小组内成员有义务为其他成员参与评比、课题研究、公开课讲座、文章撰写等提供帮助;有义务为其他成员提供各种学习及教学资源。
第十八条 共同体成员所担任的班级教学成绩要达到学校同级段平均水平以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教师发展共同体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校长室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温州市南城小学校长室。
温州市南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