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同时让班级学生有序放学,鞍马池小学就学生上(放)学接送做如下规定。小学生实行1~4年级学生可以家长接送,5~6年级提倡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早上送学生到校门口不超过接送线(伸缩门处),车辆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从交警和护导队的指挥。下午接学生的车辆同样停在山前街,家长步行到指定区域(人行道的班牌处)等待孩子。过了接送学生时间,不见孩子出来可以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必要时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写临时访客单方可进校。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学楼门厅的石级处,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家长不准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同时班主任填好《学生临时外出证明》。
三、学生在校期间或在上课时,没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的,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当天下午有第三节或课外活动的班级16:00,四点钟管理的学生16:40,延长班学生17:20之前),在相应的班级家长等待区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况家长不能按时接走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委托老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