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安实中“留守学生”的应急机制
一、“留守学生”在校期间遇突发事件,必须要在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层层签定留守学生安全责任书,确保儿童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二、加强与“留守学生”的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向“留守学生”及其家长公布了班主任的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
三、加强班主任的责任。学校常常专门组织交流关爱“留守学生”的经验,增强对“留守学生”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策略性。
四、加强与留守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健康知识讲座。明确职责,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留守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
五、加强各方面统筹,建立农村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即“留守学生”→班主任→学校→家长(监护人)之间建立完备的联系方式,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