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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仙中学网站内部管理条例

  一、学校网站建设由教育信息中心负责。

  二、部门上传信息资源的组织和审查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由网络中心上传发布。

  三、校园网站主页栏目资料由各办公室及班级提供,由网络中心上传至学校网站。学校FTP、邮件服务:由网络中心负责。

  四、网页设计要规范、科学,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艺术性和创意性。部门二级网页,栏目设置要清晰、简练,链接要准确。

  五、上传信息分类

  ⒈上传信息包括面向校内发布的信息和面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⒉面向校内发布的信息是指不宜或暂时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部门内部信息、向上级提供的专项信息等,在校内网上网络邻居上发布或通过邮件信箱发送;

  ⒊面向社会信息是指向社会公开的、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可通过各部门网页上传发布。

  六、上传信息审查

  ⒈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符合国家保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

  ⒉网上发布的涉及到本部门网页上的信息,需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⒊涉及到全校性工作的上传信息由主管校领导审核。

  七、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⒉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⒊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资源上网。

  八、上传信息的更新

  各栏目信息要经常更新;

  九、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信息源协调会,研究学校主页栏目设置、页面增减、主页更新、信息源开发以及信息网络等有关事宜。各部门主管领导和网络信息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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