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顾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一、教代会代表的资格:
凡在本校工作的正式教职工,不分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均可当选代表。
二、教代会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与代表性。
三、产生代表的具体过程: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由各工会小组按代表的条件、分配的名额,经过本小组教职工反复酝酿,先提名推荐本小组代表候选人,然后由学校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正式名单,经公示后正式产生第七届教代会代表。
四、选举办法:
1、不足100人的学校,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确立5个选举单位(预备年级:4名;初一年级:4名;初二年级6名;初三年级9名;校务办:3名)。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得低于本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3、选举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确定小组推荐候选人代表名单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至分配名额为止。
3、各选举单位将确定的代表候选人上报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对照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逐一审核,并报学校党支部批准,最后张榜公示。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学校,代表资格取消,由原代表选举单位重新补选。
路顾中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