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的原则
1.凭来访单位的公函(通知)、电话记录或学校邀请函安排接待。
2.学校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接待费用控制在部门预算核定的总额内。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4.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的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联系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沟通工作。
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三、具体要求
1.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学校食堂就餐,工作餐要根据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以家常菜为主。
2. 提前告知来客对象、人数及陪同人员,食堂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3. 招待用酒提前适量领取、剩余部分及时送回。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4. 特殊情况的校外招待要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一餐一结。
6.公私分明,凡与公务无关的朋友、同事等来访应由个人负责。
7.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按对口接待的原则,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