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苏实中走读生到校晚自习规定
应部分同学和家长的要求,自2015学年起允许部分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习。考虑到学生安全和学校以人为本管理的需要,现对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习作出如下规定:
1、申请条件:
(1)能服从学校的管理;(2)家长能保证每天接送。
2、纳入住宿生统一管理,除夜间不在学校住宿外,其他要求一样。
3、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开学第一天由同学向班主任递交经家长和同学共同签名的申请。
(2)班主任审核后将申请统一交德育处。
(3)德育处审核后统一办理“出入证”。
(4)未办手续前不得到校上夜自习。
4、在校上晚自习的走读生,下午放学后禁止离开学校,在学校就餐,正常参加晚自习,接受与住宿学生完全一样的管理,其姓名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在《晚自习座位表》上(姓名前打“*”与住宿生区别开)。
5、考虑到安全需要,晚自习结束后,必须由家长到学校来接学生回家。如发现家长未来接,门卫必须让同学等到家长来接,一学期发生3次家长未按时接同学回家,就取消在校上晚自习资格。
6、学生在晚自习结束后离开学校时,必须向门卫出示“出门证”,遵守学校进出的有关规定,接受门卫的管理。
7、安全责任完全自负。
到校上晚自习走读生申请
班级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 父: 母:
家长、同学对《规定》已阅读,并且完全明了其中要求,愿意按规定执行,如未按规定执行,愿意按《规定》接受处理。
家长签名: 同学签名: 班主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