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幼儿园教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教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机制之一,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教工大会的成员:幼儿园正式的在编人员。
教工大会的主持者:工会。
教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有:
一、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会议,听取和审议幼儿园工作计划、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方案等 重大问题,发表个人和班组的修订意见,参与幼儿园的管理。
二、听取幼儿园关于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办法议案,参与决策。凡教工投票不超过50%的议案不能通过,需重新修订。
三、民主评议监督幼儿园行政领导、中层领导,并向幼儿园党支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四、支持园长行使管理职权,对园长的管理行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园长提出建议,或向工会提出个人看法。
五、教工大会执行会前、会后报告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会议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六、教工大会的名称以×届×次认定,届次与园长负责制的任期相同。
七、教工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