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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草口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堰草口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1、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德育处协调组建、各班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发挥社区、学校、家庭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沟通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为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5、家长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活动。

  6、家长委员会活动主要内容:

  (1)听取学校有关工作的汇报计划、小结、特色活动等)。

  (2)商讨社区家庭、学校教育工作如何配合、协调。

  (3)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评课)。

  (4)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以便家校教育同步发展。

  (5)监督学校收费情况。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做一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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