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八小学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严格警务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警务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警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警务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警务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警务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警务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警务人员的检查。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警务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警务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七、警务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八、警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车辆进校前,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