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盐三中奖惩条例
一、管理奖:
1、班级实现“三无”(无流生、无违法犯罪、无安全责任事故),按月根据政教处考核,分等第发放班主任津贴:优秀120元、良好100元、中等80元。
2、处室、年级、教研组年度工作成绩显著,实绩突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主要负责人50—200元的奖励。
二、服务奖:
后勤服务人员履行年度岗位职责好,教职工、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测评满意率高,可获得50—200元不等的奖励。
三、实绩奖:
1、在中考及市教科院组织的调研考试中,语、数、外、理、化、政等考试学科奖励按以下办法实施:
(1)各实验班各学科的均分、优秀率两项与市直中学其他学校(市直老7所,下同)进行对比,每一项指标对应的奖惩规定如下: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分值 20-25 5 0 -5 -10 -15 -20
(2)其它各班各学科的均分、及格率两项各乘以a与市直中学其他学校进行对比,每一项指标对应的奖惩规定如下: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分值 40 35 30 20 15 0 -10
说明:
①一名教师带N个班级,则各班级、各学科及各项指标独立计算,该教师的最后综合分=(实际总分*2)/N(N≥2);N=1时,最后综合分=实际总分。
②初一、二、三年级a值分别为:政治和语文—1.10,1.15,1.25;其余学科—1.15,1.20,1.30。
③每分赋予的币值依据学校当年财力,由校长会办会议研究确定。
④不设实验班的年级以实际成绩与市直中学对比,均分、及格率两项对应的分值见上表(2)。
(3)年级总成绩的三项指标与其他学校进行对比,奖励如下(x为各年级的班级数):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奖金(元) 500x 400x 300x 200x 100x 0 0
2、初三年级在中考中总分达到优秀标准的,奖励如下:
类别 盐中统招正式录取人数 一中正式统招生及盐中享受定向指标录取人数 城盐实验高级中学录取人数 优秀生总分在85%以上
奖金(元) 3000元/生 1500元/生 500元/生 300元/生
本项奖金主要用于相关班级考试科目的老师;具体分配时,必须与每班考取的人数、文考科目的分值挂钩。如中考上盐中、一中人数为0(含定向指标),则在优秀生奖励中扣除1000元。
四、竞赛奖:
优质课类
全国 全省 全市 市直 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 1000 500 300 100 50
二等奖(或第二名) 500 300 150 50 20
三等奖(或第三名) 300 100 80 20 0
课件、命题、教案设计、知识竞赛类
全国 全省 全市 市直 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 800 300 150 80 50
二等奖(或第二名) 400 150 80 50 20
三等奖(或第三名) 200 80 50 20 0
2、教师参加教学论文竞赛获奖(不含二级委员会和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
全国 全省 全市 市直 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 200 100 50 30 20
二等奖(或第二名) 100 50 30 20 10
三等奖(或第三名) 50 30 20 10 0
3、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指导教师(集体获奖2--5倍发放):
全国 全省 全市 市直
一等奖 200 100 50 30
二等奖 100 50 30 20
三等奖 50 30 20 10
4、以上三类竞赛获奖同一类型不累计奖励,按最高金额发放。
5、根据具体情况给相关部门、年级或教研组以集体奖励。
五、论文奖:
1、教职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凭用稿稿酬单,学校分别给予3倍、2倍、1倍于稿酬的奖励。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宣传报道学校工作的,凭用稿稿酬单,学校给予撰稿人等同稿酬的奖励。
六、学历达标奖: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学习,凡经学校批准,2007年12月31日以前专科毕业的教师为达到合格学历而参加自考、函授或其它形式学习的,凭毕业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七、年度综合奖
由校长室根据当年度学校经济状况确定年度综合奖平均数额,并划分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
(一)教学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非教学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6条可享受一等奖:
1、教学人员课时满负荷;(毕业年级教师因学校工作需要而工作量不足,如教学实绩优异,可视为满负荷。)
2、在中考和调研考试中总成绩名次上升较大或在学年度教育教学综合考核中列市直第三名以上;
3、考试学科教学人员在中考、高考、调研考试中,学科年级人均分达到市直中学平均分以上的;
4、非考试学科教学人员,学生评教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
5、部门管理工作突出的(由校长室组织测评研究决定);
6、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满负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年度测评中,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享受三等奖:
1、工作量不足规定的二分之一的;
2、考试学科中考或调研考试,平行班级之间的均分绝对离差值达到5—8分(若1人带两个以上班级,则取平均值。下同)或绝对离差值不超过4.9分,但该学科年级人均分列市直中学第六名的[同三(1)];
3、非考试学科教学人员在学生评教中,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
4、后勤职工、教辅工作占本人工作量50%以上的教辅人员,在学年度测评中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