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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盐幼儿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依据消防法规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二、对不能立即排除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存在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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