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书记,支部委员,工会主席,校务办主任为基本成员,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工会主席,支部纪检委员,教工代表、有关团体代表为基本成员,工会主席为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本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面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4)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
二、公开内容
1.学校章程、发展规划的制订和修改、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学校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及其他人事安排;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师资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以及学校人员经费调整方案。
5.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和大修项目;学校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设备采购项目。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考核奖惩方案、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以及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7.校级以上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推荐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与测评工作。
8.学校招生工作,校园及师生安全工作。
9.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外出考察学习(包括国内、境内外)费用及其它有关经费的支出情况。
10.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三、公开形式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公示栏: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奖惩和职称评审的结果等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3.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和渠道,通过教代会,将需要的有关内容向教代会报告。
4.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党外人士及社区教育督导等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5.其它:根据公开内容,属于向教职工通报的可用校园网、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直接向教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的,可以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四、公开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校务公开内容,列出属于学校公开制度的详细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提交教代会。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周,按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3.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表明改进的意见或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措施。
4.学校监督机构定期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并向教职工公布。
5.校务公开的制度、内容、报告,经教代会审议后,一并上报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教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